为了推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和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和“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学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和公共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
大类招生专业实施“1+3”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年)和专业培养(3年)两个阶段。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二学期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进行培养,在完成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申报,第三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三、基本原则
为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既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方向的就业状态,又要结合各专业方向的培养条件与能力,同时避免毕业去向的过分集中。
(一)社会需求的原则。学生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在学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后再进行专业分流,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二)个性发展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布局合理的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审标准,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正性。
四、分流计划
分流专业包括社会学、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法学五个专业。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师资设备、教学条件和以往学生就业升学情况,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表(本指标数不包括按学校规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
2019年分流计划表(按学科代码顺序排列)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030101K |
法学 |
≤61 |
030301 |
社会学 |
≤31 |
120302 |
农村区域发展 |
≤31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31 |
1209 |
旅游管理 |
≤31 |
五、工作流程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指导阶段、申报阶段、分配阶段和公示阶段等四个阶段。
(一)指导阶段
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每名学生需按顺序填报五个志愿。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学生志愿填报情况。
(三)分配阶段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学分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专业计划时,根据总成绩排名(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先录取至计划人数为止,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专业计划时,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分流,以此类推。
(四)公示阶段
学院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按照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六、分流依据
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按照课程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的总分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则学习成绩高者排前;学习成绩还相同,则按CET6、CET4、校内英语成绩先后排序。
总分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按GPA积点计算);
2、综合表现,对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科研创新、参与各类竞赛、奖励等项目进行量化,封顶为0.3。
(1)英语等级考试。①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0.05;②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加0.1;③雅思、托福、GMAT等通过者,加0.1。
(2)发表文章(署名为第一作者):在校期间在公开出版物(ISSN、CN)发表文章1篇计0.05,最多不超过0.1。发表时间的最后期限为4月18日,即必须在此之前正式发表的文章才纳入计分范围,不包括用稿通知。文章指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
(3)各类奖励。①科研获奖,获得国家级奖项加0.2,省部级奖项加0.15,市级奖励加0.08,校级奖项加0.05。同类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项计入。②文艺或体育活动竞赛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加0.2,省部级奖项加0.15分,市级奖励加0.08,校级奖项加0.05。同一活动和竞赛不重复计分,以最高项计入。③科技专利,加0.1。以上加分项须在入校后获得;全国性学会颁发的奖励以省部级奖核算。
(4)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部门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扣0.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扣0.05。受到《院风建设通报》批评者,每次扣0.02。处分扣分最高不超过0.1。
七、时间安排
1、3月27日,公布学院分流方案和专业接收人数。
2、3月27日-4月12日,学院组织分流宣讲。
3、4月13日-18日,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整理综合表现的相关材料。
4、4月19日,学院收取分流志愿申请表和综合表现加分项材料。
5、4月22日—23日,学院统计。
6、4月24日—28日,公示分流结果。
7、4月29日,将《大类分流名单汇总报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姚兆余 姚科艳
副组长:冯绪猛 路 璐
成 员:戚晓明 崔 峰 李 明 朱利群 周樨平 胡必强 王誉茜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执行、监督和解释工作;学工办负责综合表现材料的收集、汇总和核算;教务办负责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志愿,以及对大类招生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程的认定与管理。
九、其他
(一)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
(二)民族生不参与全部学生的总分排名,实行单独分流,但每个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名,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报者,视自动放弃自主选择权,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后果自负。
(四)本方案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