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学校统一部署,2016年人文社科探索项目(试行)的评审、立项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用于支持人文社科相关学院自主选择并希望重点发展而目前缺少经费支持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开展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人文社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产生新的学科生长点、跨学科交叉融合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自主选题。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科归属为本学院,学风正派,具备独立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精力,研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2、申请人之前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有验收不合格情形的,3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4、有国家级、省部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在研的教师不得申报。(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中专著出版、配套项目不在此列)
三、立项要求
1、研究内容严格禁止与已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家或地方的各项科研项目重复。如存在上述问题并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学院今后申报各类限项及基本业务费项目的资格。
2、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项目应有明确、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计划,立项后将实行考核制管理,考核合格并须通过验收方能结题。
3、在所分配的经费额度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立项项目数及各项目资助额度。从学院、学科发展的角度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严格把关,不搞平均分配或照顾性分配,保证项目质量,鼓励学院、学科间的交叉合作。
四、项目管理
1、项目过程及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立项后对研究内容及经费执行情况按照国家及学校各项管理办法管理。
2、项目结题时,申请人必须为项目成果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须注明项目名及项目编号,资助排序须为前两位。
五、其他事项
请各位老师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至院科研办(逸夫楼6033),并将电子版压缩包统一发送至:xiaoyang@njau.edu.cn,联系人:肖阳,电话: 84396816 。
附件:
1. 申请书(探索项目)
3.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办法
人文院科研办
2016年6月16日
申请书(探索项目) .doc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