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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2017年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用于支持人文社科相关学院自主选择并希望重点发展而目前缺少经费支持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开展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人文社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产生新的学科生长点、跨学科交叉融合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自主选题。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科归属为人文社会科学的本学院教师,学风正派,具备独立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精力,研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2申请人之前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有验收不合格情形的,3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328日以后出生)。

三、立项要求

1研究内容严格禁止与已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家或地方的各项科研项目重复。如存在上述问题并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学院今后申报各类限项及基本业务费项目的资格。

2、人文社科探索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项目应有明确、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计划,立项后将实行考核制管理,考核合格并须通过验收方能结题。

3、在所分配的经费额度范围内(下表),各学院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立项项目数及各项目资助额度。从学院、学科发展的角度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严格把关,不搞平均分配或照顾性分配,保证项目质量,鼓励学院、学科间的交叉合作。

四、项目管理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本年度立项经费额度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经管

公管

人文

金融

外语

信息

政治

工学

立项额度(万元)

25

25

25

10

10

10

10

5

2、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将拟立项项目清单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经人文社科处审核通过,并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资助。

3、项目过程及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立项后对研究内容及经费执行情况按照国家及学校各项管理办法管理。

4申请人必须为项目成果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必须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范围之内发表一篇以上论文,且须注明项目名及项目编号,资助排序须为前两位。

五、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201749日前,将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至院科研办(逸夫楼6033),并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xiaoyang@njau.edu.cn,联系人:肖阳,电话: 84396816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pdf

申请书(探索项目).doc

人文社科处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