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党发[2010]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意见》(苏委教组[2003]68号)和《江苏省普通高校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苏委教组[2002]7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xml:namespace>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以考核促进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二、考核标准
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由二级组成:一级指标为3项,二级指标14项(每项二级指标均包含5项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学校党委成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领导、党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院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学院党委自评。学院党委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近两年来,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自评等级等。
2、专家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察看、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综合评议等方法。
3、党委审定。校党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学院基层党组织进行综合评议,审定考核等级及考核意见。
4、学院整改。学院党委根据考核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书面上报校党委。
四、考核等级标准
(一)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根据每项二级指标所含考核内容的达标情况,确定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
1、所有项目达到标准的,等级为A;
2、1项没有达到标准的,等级为B;
3、2项没有达到标准的,等级为C;
4、3项及以上没有达到标准的,等级为D。
(二)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根据二级指标评估所得等级的数目而定,标准如下:
1、优 秀: A≥12个且C≤2个,没有D。
2、良 好: A+B≥12个且D<2个。
3、合 格: D≤2个。
4、不合格: D>2个。
五、组织领导
(一)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和领导班子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照本办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整改。通过考核,切实提高学院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本单位改革和发展。
(三)机关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参照本办法进行。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标准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一) 院 级 党 组 织 建 设 | (1.1) 思想 建设 |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富有成效,学习气氛深厚,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 3、院级党委中心组每学期集体学习2次以上,学习效果好; 4、党员学习交流制度执行好; 5、重视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研究工作,承担校级及以上党建研究课题,每年发表2篇及以上党建研究论文。 | |
(1.2) 组织 建设 | 1、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规定》开展工作; 2、党政联席会议规范化、制度化,效果好; 3、按规定做好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4、按时换届,委员会班子健全、结构合理,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5、学院党委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行政负责人自觉维护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 | |
(1.3) 作风 建设 | 1、党政领导经常深入系、实验室等进行调查研究; 2、党政之间、领导班子之间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 5、党委负责人定期联系1-2个党支部。 | |
(1.4) 制度 建设 | 1、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谈心制度; 2、每学期工作有计划和总结;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学院党内表彰制度; 4、定期召开院级党委会、党支部书记会议和党员大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好; 5、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党员的意见,每年至少1次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党组织工作情况。 | |
(一) 院 级 党 组 织 建 设 | (1.5) 反腐 倡廉 建设 | 1、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 2、党员干部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自我约束和接受监督意识; 3、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深入查找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4、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定院级反腐倡廉制度和工作机制;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 |
(1.6) 工作 成效 |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活动,党组织威信高,有效地发挥了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2、思想政治工作有实效,师生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3、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视并支持院工会、分团委和学生分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4、党员档案、党员信息数据库完备; 5、党建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有成效,创先争优成绩显著,毕业生就业率高,普遍受到社会好评。 | |
(二) 党 支 部 建 设 | (2.1) 领导 重视 | 1、经常了解基层党支部情况,有针对性地专题研究支部工作; 2、认真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3、党支部设置合理; 4、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支委会班子健全; 5、支委团结、协调。 | |
(2.2) 工作 规范 | 1、支部工作思路明确; 2、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 4、每月开展1次组织生活; 5、认真执行“党支部工作台账”制度。 | |
(2.3) 作用 发挥 |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决议,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思想政治工作效果好,党支部凝聚力强; 3、团结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4、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教工党支部书记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事关本单位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定。 | |
(三)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和 发 展 | (3.1) 党员 教育 | 1、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党员教育计划; 2、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效果好; 3、党内生活制度健全,严格学习和组织生活; 4、每年开展主题教育和新党员宣誓活动,党员带头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 5、教工党支部书记每2年轮训1次,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年轮训1次。 | |
(3.2) 党员 管理 | 1、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富有意义的党日活动; 2、党员遵纪守法,按规定及时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 3、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纪党员及时做出组织处理;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 |
(3.3) 积极 分子 队伍 建设 | 1、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 2、建立了联系人制度; 3、培养考察具有连续性、写实性; 4、对广大学生就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知识进行普及启蒙教育,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培训班结业率高于90%; 5、切实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程序规范,质量保证。 | |
(3.4) 党员 发展 | 1、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 2、制度健全; 3、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4、坚持集体预审和审批制度、公示制度,发展质量有保证; 5、有计划地在学科带着人、学术骨干和优秀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 | |
(3.5) 党校 建设 | 1、重视分党校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3、每学期有计划,培训效果好; 4、教学、管理档案齐全; 5、党校主阵地的综合教育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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